2015河北省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班通知-河北会计学会/河北会计服务中心
河北省财政厅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河北省会计学会
关于举办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直、中直各部门:
为做好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工作,更好地服务会计队伍建设,省财政厅会计人员服务中心与省会计学会将于2015年5月至9月份联合举办“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共12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995-2014年在河北省通过评审的高级会计师,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或大中型企业的财务处(部)长、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等,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培训。
二、培训方式
2015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培训工作由省财政厅会计处、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统一部署,按照分层次、分类别原则,采取精品研讨班和一般高级会计师培训两种形式组织。
(一)高级会计师精品培训班。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与宁夏财政干部教育中心联合办班)和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与国家税务总局培训基地联合办班)举办。对会计前沿理论、综合管理技能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较高需求的高级会计师、财务处长或财务总监等人才进行培训。
(二)一般高级会计师培训班。在省内对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三、培训期次、地点、时间、类型
第一期: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与宁夏财政干部教育中心联合办班)。5月24日—28日,24日报到,25—27日上课,28日返程。(精品班)。
第二期: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与宁夏财政干部教育中心联合办班)。5月28日—6月1日,28日报到,29—31日上课,6月1日返程。(精品班)。
第三期:注册会计师教育中心。6月8日—12日,8日报到,9—11日上课,12日返程。
第四期:涿州培训基地。6月14日—18日,14日报到,15—17日上课,18日返程。
第五期: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与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培训中心联合办班)。6月23日—27日,23日报到,24—26日上课,27日返程。(精品班)。
第六期: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与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培训中心联合办班)。6月28日—7月2日,28日报到,29—7月1日上课,2日返程。(精品班)。
第七期:北戴河培训基地。7月19日—23日,19日报到,20-22日上课,23日返程。
第八期:北戴河培训基地。7月25日—29日,25日报到,26—28日上课,29日返程。
第九期:上海国家会计学院。8月7日—11日,7日报到,8-10日上课,11日返程。(精品班)。
第十期:注册会计师教育中心。9月1日—5日,1日报到,2—4日上课,5日返程。
第十一期:注册会计师教育中心。9月14日—18日,14日报到,15—17日上课,18日返程。
第十二期:涿州培训基地。9月20日—24日,20日报到,21—23日上课,24日返程。
四、培训内容
(一)精品培训班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与宁夏财政干部教育中心联合办班)
序号 |
课程内容 |
授课教师 |
1 |
管理会计实践与创新专题一:互联网时代的管理会计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师资 |
2 |
管理会计实践与创新专题二:规划与控制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师资 |
3 |
管理会计实践与创新专题三:绩效管理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师资 |
4 |
新预算法解读与预算管理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师资 |
5 |
行为金融思维与投资策略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师资 |
6 |
宁夏历史文化与重建 |
宁夏博物馆、宁夏大学 |
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与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培训中心联合办班)
序号 |
课程内容 |
授课教师 |
1 |
新预算法 |
东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代英姿 教授 |
2 |
管理会计 |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牛彦秀 教授 |
3 |
营改增税收政策解读 |
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张久慧 教授 |
4 |
宏观经济形势分析 |
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刘秀君 副教授 |
5 |
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 |
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郝梅副教授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序号 |
课程内容 |
授课教师 |
1 |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师资 |
2 |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师资 |
3 |
宏观经济热点分析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师资 |
4 |
行为金融思维与投资策略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师资 |
5 |
新预算法解读与预算管理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师资 |
(二)一般高级会计师培训班
序号 |
课程内容 |
授课教师 |
1 |
新预算法解读 |
河北经贸大学张晋武 |
2 |
管理会计:转型升级与应用创新 |
河北经贸大学李桂荣 |
3 |
从财务报表看如何创造企业价值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郭永清 |
4 |
全面推进京津冀发展、协同发展下的河北经济转型升级、一带一路相关背景及相关问题的研究 |
河北省委党校冷宣荣 |
5 |
中国宏观经济展望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俞斌 |
6 |
新常态背景下的我国经济发展 |
河北省党校李凤瑞 |
五、报名及缴费方式
参加培训人员请于每期培训班开始前20天(第一、二期5月11日报名),登录“河北省财政信息网” (http://www.hebcz.gov.cn/),选择右上角“会计服务”栏目,进入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管理服务系统,按照提示进行信息确认及报名、缴费。例如6月20日培训班报到,6月1日开放报名、缴费端口。名额有限,报满为止。
六、收费标准
精品培训班收费: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与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培训中心联合办班)培训收费2740元/人(包含培训费、培训管理费、食宿费、资料费,下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培训收费2700元/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与宁夏财政干部教育中心联合办班)培训收费2700元/人。
一般高级会计师培训班收费:在北戴河培训基地、涿州培训基地、注册会计师教育中心举办的培训班,每位学员的教师讲课费、资料费、场地占用费等计500元,由我中心收取后再与培训机构统一结算;学员食宿费由学员自行与培训机构进行结算。
七、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学员请携带《河北省高级会计人才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手册》;没有考核手册的请携带一张小2寸彩色免冠近照,办证使用。
(二)对当年参加集中培训的会计人员,培训内容录入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三)参加培训人员,不得带家属及子女。
八、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联系人:姜云生、段方勇、
白磊、焦杰
联系电话:0311—66651570、66651571
附件: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培训地点及联系方式
2015年5月5日
附件:
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班
培训地点及联系方式
第一、二期:
培训地点:宁夏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培训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前进农场沙湖专用大道9号
联系人:赵玲
联系电话:18995272162
第三、十、十一期:
培训地点:河北注册会计师教育中心
培训地址:石家庄市装院路198号(河北省女子监狱西侧)
联系人:姜媛
联系电话:0311-83939311,15732100615
第四、十二期:
培训地点:诚信大厦(河北省财政厅涿州培训基地)
培训地址:涿州市建设路410号
联系人:张晶晶
联系电话:0312—6676690,13333023318
第五、六期:
培训地点: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培训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数码路41号
联系人:周斌
联系电话:0411—88126010,13904263355
第七、八期:
培训地点:北戴河培训基地(金海园宾馆)
培训地址:北戴河新河路1号
联系人:王爱珍
联系电话:13643368992
第九期:
培训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培训地址:上海市蟠龙路200号
联系人:刘斯瑶
联系电话:18121168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