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行政事业单位预收账款清查明细表填写说明
行政事业单位预收账款清查明细表(财清明细08表)
本表反映单位预收账款清查情况,本表要求按预收账款明细逐项逐笔填列。
1.债权方单位(个人)名称:填列债权方单位及个人名称的全称。
2.记账凭证摘要:填列财务记账凭证摘要信息。
3.与本单位关系:按接收货物方、接收劳务方、其他选择填列,当填列其他时,备注信息必须填写。
4.账面数:填列资产清查基准日预收账款明细账余额。
5.账面数按账龄划分:以每笔预收账款的发生日期至资产清查基准日为账龄计算期间,将预收账款的账面数划分为3年以内和3年以上(含3年)两个账龄段。
6.清查变动数:填列清查后预收账款的增加或减少值。
7.清查数:填列清查后预收账款的实际价值。清查数与账面数的差额为清查出的损溢。
8.损溢类型:按无盈亏;盘盈;报损;挂账选择填列。
审核公式:
1、2、3、10栏不能为空;
4栏=(5+6)栏;
9栏=(4+7-8)栏;
合计行4~9栏应等于对应各明细行之和;
当3栏为“其他”时,11栏必填;
(9-4)栏>0时,则7栏=(9-4)栏,否则7栏=0;
(9-4)栏<0时,则8栏=|(9-4)栏|,否则8栏=0;
(9-4)栏>0时,则10栏只能为“盘盈”;
(9-4)栏=0时,则10栏只能为“无盘亏”;
(9-4)栏<0时,则10栏只能为“报损”或“挂账”;
7栏和8栏中应至少有一项为0(合计行除外)。
九、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应付款清查明细表(财清明细09表)
本表反映单位其他应付款清查情况,本表要求按其他应付款明细逐项逐笔填列。
1.债权方单位(个人)名称:填列债权方单位及个人名称的全称。
2.记账凭证摘要:填列财务记账凭证摘要信息。
3.与本单位关系:按提供货物方、提供劳务方、其他选择填列,当填列其他时,备注信息必须填写。
4.款项性质:按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选择填列。
5.账面数:填列资产清查基准日其他应付款明细账余额。
6.账面数按账龄划分:以每笔其他应付款的发生日期至资产清查基准日为账龄计算期间,将其他应付款的账面数划分为3年以内和3年以上(含3年)两个账龄段。
7.清查变动数:填列清查后其他应付款的增加或减少值。
8.清查数:填列清查后其他应付款的实际价值。清查数与账面数的差额为清查出的损溢。
9.损溢类型:按无盈亏;盘盈;报损;挂账选择填列。
审核公式:
1、2、3、4、11栏不能为空;
5栏=(6+7)栏;
10栏=(5+8-9)栏;
合计行5~10栏应等于对应各明细行之和;
当3栏为“其他”时12栏必填;
(10-5)栏>0时,则8栏=(10-5)栏,否则8栏=0;
(10-5)栏<0时,则9栏=|(10-5)栏|,否则9栏=0;
(10-5)栏>0时,则11栏只能为“盘盈”;
(10-5)栏=0时,则11栏只能为“无盘亏”;
(10-5)栏<0时,则11栏只能为“报损”或“挂账”;
8栏和9栏中应至少有一项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