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行政事业单位车辆情况表填写说明
行政事业单位车辆情况表(财清综04-2表)
本表“权属证书”、“车牌号”、“排气量”、“用途分类”、“已行驶里程”等内容需要手工填列,其他内容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累计使用年限”由信息系统根据“取得日期”自动算出,其他不需填列的相关内容由信息系统从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中的相关指标中提取。
1.用途分类包括“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一般公务用车”、“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他用车”。
2.已行驶里程填写清查日车辆里程表显示已行驶里程。
审核公式:
4栏不能为空;
4栏为“是”时,5、6、7栏必填;
11栏不能为空;
28栏不能为空;
18栏=(16-17)栏;
21栏=(19-20)栏;
1行16栏=2行16栏各浮动行之和;
1行17栏=2行17栏各浮动行之和;
…
1行27栏=2行27栏各浮动行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