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网_会计网校

中国会计网
会计网校
初级会计网校中级会计网校高会网校注会网校税务师网校银行职业网校经济师网校证券从业网校 会计网公告:
搜索:
您的位置: 首页 > 会计指南 > 会计实务 > 正文

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

来源: 会计网zgkw.org



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规定: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关于会计网 - 联系我们 - 会计服务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