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择上述任何一种培训方式培训并通过考核,培训情况统一由系统自动记录到本人会计档案。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查询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记录,无须领取纸质培训合格证书和办理任何登记手续。
(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应通过网络远程教育进行补学。
三、培训对象
珠海市市直、香洲区、金湾区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四、培训时间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 月 31日止。
五、培训收费
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72元/人收取。
六、培训要求
(一)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及有关单位的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进一步提高会计业务水平。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在单位应当支持、督促并组织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二)对培训机构的要求
1.网络远程教育机构
(1)自主独立运营远程继续教育网站,保证网络畅通、数据安全。
(2)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及珠海市财政局的要求及时更新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3)做好网络学习的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4)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网络学习资金的安全。
2.面授培训机构
(1)建立严格的培训管理制度和学员档案管理制度,扎实有效的开展培训工作。
(2)每期培训班开班前10天将培训计划(包括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安排、收费标准、授课老师名单等)报市注协备案。
(3)及时了解学员对培训效果的意见及建议,不断改进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3.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
4.切实履行如下承诺
(1)不采取虚假、欺诈等手段招揽生源。
(2)不将培训工作转托其他单位。
珠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