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网_会计网校

中国会计网
会计网校
初级会计网校中级会计网校高会网校注会网校税务师网校银行职业网校经济师网校证券从业网校 会计网公告:
搜索: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级会计 >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 > 正文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 304 号—作业成本法

来源: 会计网zgkw.org




第二十四条 作业成本汇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对于为执行某种作业直接消耗的资源,应直接追溯至该作 业中心;
(二)对于为执行两种或两种以上作业共同消耗的资源,应按照 各作业中心的资源动因量比例分配至各作业中心。
第二十五条 为便于将资源费用直接追溯或分配至各作业中心, 企业还可以按照资源与不同层次作业的关系,将资源分为如下五类:
(一)产量级资源。包括为单个产品(或服务)所取得的原材料、 零部件、人工、能源等。
(二)批别级资源。包括用于生产准备、机器调试的人工等。

(三)品种级资源。包括为生产某一种产品(或服务)所需要的 专用化设备、软件或人力等。
(四)顾客级资源。包括为服务特定客户所需要的专门化设备、 软件和人力等。
(五)设施级资源。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及建筑物,以及所保 持的不受产量、批别、产品、服务和客户变化影响的人力资源等。 对产量级资源费用,应直接追溯至各作业中心的产品等成本对

象。对于其他级别的资源费用,应选择合理的资源动因,按照各作业 中心的资源动因量比例,分配至各作业中心。
企业为执行每一种作业所消耗的资源费用的总和,构成该种作业 的总成本。
第二十六条 作业动因是引起作业耗用的成本动因,反映了作业 耗用与最终产出的因果关系,是将作业成本分配到流程、产品、分销 渠道、客户等成本对象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 当作业中心仅包含一种作业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作 业动因应该是引起该作业耗用的成本动因;当作业中心由若干个作业 集合而成的情况下,企业可采用回归分析法或分析判断法,分析比较 各具体作业动因与该作业中心成本之间的相关关系,选择相关性最大 的作业动因,即代表性作业动因,作为作业成本分配的基础。
第二十八条 作业动因需要在交易动因、持续时间动因和强度动 因间进行选择。其中,交易动因,是指用执行频率或次数计量的成本 动因,包括接受或发出订单数、处理收据数等;持续时间动因,是指 用执行时间计量的成本动因,包括产品安装时间、检查小时等;强度 动因,是指不易按照频率、次数或执行时间进行分配而需要直接衡量 每次执行所需资源的成本动因,包括特别复杂产品的安装、质量检验 等。
企业如果每次执行所需要的资源数量相同或接近,应选择交易动 因;如果每次执行所需要的时间存在显著的不同,应选择持续时间动 因;如果作业的执行比较特殊或复杂,应选择强度动因。

对于选择的作业动因,企业应采用相应的方法和手段进行计量, 以取得作业动因量的可靠数据。
第二十九条 作业成本分配,是指企业将各作业中心的作业成本 按作业动因分配至产品等成本对象,并结合直接追溯的资源费用,计 算出各成本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过程。
第三十条 作业成本分配一般按照以下两个程序进行:

(一)分配次要作业成本至主要作业,计算主要作业的总成本和 单位成本。企业应按照各主要作业耗用每一次要作业的作业动因量, 将次要作业的总成本分配至各主要作业,并结合直接追溯至次要作业 的资源费用,计算各主要作业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有关计算公式如 下:
次要作业成本分配率=次要作业总成本÷该作业动因总量 某主要作业分配的次要作业成本=该主要作业耗用的次要作业
动因量×该次要作业成本分 配率
主要作业总成本=直接追溯至该作业的资源费用+分配至该主 要作业的次要作业成本之和
主要作业单位成本=主要作业总成本÷该主要作业动因总量

(二)分配主要作业成本至成本对象,计算各成本对象的总成本 和单位成本。企业应按照各主要作业耗用每一次要作业的作业动因 量,将次要作业成本分配至各主要作业,并结合直接追溯至成本对象 的单位水平资源费用,计算各成本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有关计

算公式如下:

某成本对象分配的主要作业成本=该成本对象耗用的主要作业

成本动因量×主要作业单位 成本
某成本对象总成本=直接追溯至该成本对象的资源费用+分配

至该成本对象的主要作业成本之和 某成本对象单位成本=该成本对象总成本÷该成本对象的产出

第三十一条 作业成本信息报告的目的,是通过设计、编制和报 送具有特定内容和格式要求的作业成本报表,向企业内部各有关部门 和人员提供其所需要的作业成本及其他相关信息。
第三十二条 作业成本报表的内容和格式应根据企业内部管理需 要确定。作业成本报表提供的信息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拥有的资源及其分布以及当期发生的资源费用总额及 其具体构成的信息;
(二)每一成本对象总成本、单位成本及其消耗的作业类型、数 量及单位作业成本的信息,以及产品盈利性分析的信息;
(三)每一作业或作业中心的资源消耗及其数量、成本以及作业 总成本与单位成本的信息;
(四)与资源成本分配所依据的资源动因以及作业成本分配所依 据的作业动因相关的信息;
(五)资源费用、作业成本以及成本对象成本预算完成情况及其

原因分析的信息;

(六)有助于作业、流程、作业链(或价值链)持续优化的作业 效率、时间和质量等方面非财务信息;
(七)有助于促进客户价值创造的有关增值作业与非增值作业的 成本信息及其他信息;
(八)有助于业绩评价与考核的作业成本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

(九)上述各类信息的历史或同行业比较信息。

 第四章 工具方法评价

第三十三条 作业成本法的主要优点是:一是能够提供更加准确 的各维度成本信息,有助于企业提高产品定价、作业与流程改进、客 户服务等决策的准确性;二是改善和强化成本控制,促进绩效管理的 改进和完善;三是推进作业基础预算,提高作业、流程、作业链(或 价值链)管理的能力。
第三十四条 作业成本法的主要缺点是:部分作业的识别、划分、 合并与认定,成本动因的选择以及成本动因计量方法的选择等均存在 较大的主观性,操作较为复杂,开发和维护费用较高。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指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关于会计网 - 联系我们 - 会计服务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