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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公司。其中,丙是为丁代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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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公司。其中,丙是为丁代持股份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公司。其中,丙是为丁代持股份,根据协议,丁负责出资,分红由丙转交给丁。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
 
  B.丙取得股东资格,但年终分红应转交给丁
 
  C.丁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D.丁若要主张股东资格,需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
 
【答案】B

【解析】丙是名义股东,取得股东资格。根据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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