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总结
(一)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关于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有资本法与收益法两种。
1、 资本法。它是将政府补贴直接贷记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增加企业的资本公积。
2、 收益法。它是指将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利润表中补助收入,增加企业收入。
(二)账务处理
1、 《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 《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第八条规定,“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需要注意的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收入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企业已经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且又没有计入相关“递延收益”账户的,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