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不能担任上市公司独董
(1)“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的任职人员+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其他亲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中的“任职人员+直系亲属”。
(4)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