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转换为成本法会计核算
金融资产转换为成本法的核算[例如:5%(金融资产)→60%(成本法)(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即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第一种情况:交易性金融资产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 [原5%的股权公允价值+新增投资对价公允价值]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原5%的股权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 [原5%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或借记]
银行存款等 [新增投资而应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第二种情况: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 [原5%的股权公允价值+新增投资对价的公允价值]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原5%的股权账面价值]
盈余公积、利润分配 [原5%的股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或借记]
银行存款等 [新增投资而应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结转其他综合收益:
借:其他综合收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贷: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或相反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