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退货时销售方承担的运费计入什么科目
问:客户退货时销售方承担的运费计入什么科目?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
依据上述规定来看,个人认为在销售时应该预计退货发生的运费,将预计发生的退货运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预计的退货运费如有变化,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