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折扣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问: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时,对于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企业在销售商品时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中关于可变对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因此,新收入准则实施后,现金折扣部分不确认收入了,即现金折扣的收入确认由总额法改了净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