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申报表填写
根据前面讲到的累计计税办法,申报表分基础信息、本月情况、累计情况及税款计算四部分。
1、 本月情况:
填写时,8-10列次“收入额计算”中,第8列“收入”填写扣缴义务人在扣缴个税前应当支付给居民个人的全部款项;第9列“费用”列,只有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及稿酬所得,需要填写,填写的数据是扣除了800元(劳务报酬4000元以下的)或收入的20%;第10列“免税收入”填写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比如稿酬应税所得(收入扣减20%后)中减免的30%;
第11列“减除费用”,只有当申报工资薪金所得需要填写。2019年申报时填写5000元/月。
12-20列,专项扣除和其他扣除按实际情况填写。
2、 累计情况:
仅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的情形,工资、薪金所得以外的项目无须填写。具体各列,按照纳税年度内居民个人在该任职受雇单位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情况填报。
第25~29列“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分别填写截至当前月份,纳税人按规定可享受的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继续教育扣除的累计金额。大病医疗扣除由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此处无须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