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网_会计网校

初级会计网校中级会计网校高会网校注会网校税务师网校银行职业网校经济师网校证券从业网校 会计网公告:
搜索:
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财税资讯 > 正文

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规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通告

来源: 会计网zgkw.org



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规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与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个人股权转让实施联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权转让行为,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前,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依法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

  二、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与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实行个人股权转让信息自动交互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确认个人股权转让行为已经进行纳税申报后,依照相关规定为被投资企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11日








关于会计网 - 联系我们 - 会计服务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