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lngs.gov.cn
辽宁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年均需在1月1日-6月30日通过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lngs.gov.cn),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已进行联络员备案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以通过在工商部门备案的联络员信息,以手机验证方式进行登录报送,未进行联络员备案的,可以书面向登记机关申请备案后,再通过联络员方式登录报送,联络员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工商部门书面申请新的联络员备案,以确定新的联络员年报身份资格,原有联络员年报身份资格自动失效。个体工商户选择不公示年报信息的,可以向登记机关报送纸质年度报告;选择公示年报信息的,应办理数字证书后通过CA登录填报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