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税协:注册会计师与税务师的互补性及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借鉴
注册会计师业务与税务师业务的互补性及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借鉴
——在全国政协“涉税专业服务的法治保障”调研会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
我是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曾顺福。德勤早在1917年就进入中国市场,成为首家在上海成立办事处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2013年1月1日德勤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完成本土化转制工作。德勤在中国的百年历程是伴随着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而发展壮大的。
我作为一名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合伙人,下面简单谈谈我们对“涉税专业服务的法治保障”的看法。
在德勤,注册会计师和税务师、其他专业咨询专家各司其职、共同成长、服务市场。注册会计师和税务师虽然从事和专长的工作内容不尽相同,但这两“师”的基本共同点就是专业性强,同时也需要很高的专业道德操守。
注册会计师的业务分为法定审计业务和其他非法定业务。法定审计业务包括企业上市审计业务、企业年度审计业务等。法定审计业务在《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法规的相应条款中予以规定。法定审计业务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法定审计业务尤其为资本市场的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性保驾护航。从事审计工作需要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有扎实的财会知识和实务经验。实践证明审计业务非注册会计师莫属。法定审计业务可以说是注册会计师的立身之本。
另外,随着市场和经济的腾飞,注册会计师的非法定业务也在飞速成长。在德勤,非法定业务,如专项审计、财务咨询、财务健康检查、财会培训等的业务比重也在逐年上升。
税务师从事和专长的工作内容,我就不多说了。尽管两者都是专业服务,但是在不同的专业领域工作。注册会计师专注于财会和审计领域,税务师专注于税务领域,专业范围非常不同同时注册会计师业务与税务师业务存在着互补性。以企业年度审计工作为例,企业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由其注册会计师为其出具年度法定审计报告。而企业在其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中,除需要提交年度法定审计报告、往往还需要聘请税务师事务所、为其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出具鉴证报告。鉴证报告是税务师的专长和业务,通常并不由注册会计师兼任。注册会计师业务与税务师业务存在着互补性,他们联系密切、互为依存、但他们各司其职,不能互相替代。
所以我们建议把一些税务师的基础业务,如涉税鉴证、申报代理、纳税情况审查业务等作为税务师的法定业务在相关法规里确定下来。这对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保护纳税人权益都有很大的帮助。
我了解税务师的实际业务范围是非常广泛的。我们建议除了约定几项作为税务师法定业务以外,我们大可以开放和欢迎的态度面对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顺应市场的需要、或者引领市场的需求开拓发展更多非法定业务。
另外,我觉得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践操作和监管体系对税务师行业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比如,《注册会计师法》早在1994年1月1日即开始施行,还根据新形势、新情况进行修正。行业性立法奠定了行业法律制度的基础,提高了整个专业服务行业的法律地位,有利于维护行业利益,同时也明确了行业的发展方向。二十多年来,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已非常成熟,市场化程度已经很高。因此,我们强烈建议税务师行业加快立法进程。
2011年,中注协发布实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方案》,推进行业监管体系改革,构建了一套以“周期性检查为基础、防范系统风险为核心、体现独立监管要求”,与国际普遍认可监管制度趋同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监管体系。中注协在行业监管方面是起了很大的、积极的作用的。我们认为税务师行业有了法定业务之后,也需要逐步建立一套完整的执业质量监管体系,维护和提高行业整体质量。在这方面,可以借鉴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体系建设。
除了法律框架以及行业章程规定之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自律意识及实践也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重要一环。比方说我们德勤,我们自己内部设有声誉及综合风险管理部(RRG),负责全公司的执业风险管理、公共政策及监管事务、职业道德及法规遵循、独立性遵循等。RRG定期向全体员工发送《与道德同行》电子通讯,加强对员工的教育,时时刻刻提醒他们要遵守职业操守,成为有社会责任感的专业人士。此外,我们非常重视专业人士的独立性,除了有在线的冲突调查系统之外,每年也要求从业人员进行独立性声明,以确保客户服务团队百分之百地保持客观与独立。
以上就是我从注册会计师行业以及德勤的经验给大家做的分享,欢迎大家多提宝贵意见与进一步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