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国际合作处
甘科外函〔2017〕27号
各市(州)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紧抓“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战略机遇,组织推动“十三五”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工作,根据《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简称省级国合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申报要求和申报条件规定的单位(机构)均可申报省级国合基地。
二、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撰写实施方案。纸质版申请材料(申请书、实施方案各2份及电子光盘)于4月28日前上报组织推荐部门。
三、组织推荐
1.请各组织推荐部门按照《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积极开展组织工作,并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于5月12日前向省科技厅致函推荐,并统一将申请材料报送至甘肃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2.不受理申报单位的直接报送。
四、认定程序
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初审、现场调查和专家评议,并根据专家意见、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市(州)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意见,结合省委、省政府科技创新工作部署,综合考虑全省国际科技合作领域、产业及区域布局,经会议研究讨论后,形成拟定名单并在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并授牌。
五、申报时间
省级国合基地申报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5月12日(邮件时间以邮戳为主)。
六、咨询方式
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周磊 黄赛
联系电话:0931-8412723 8871819 传真:0931-8833100
地址:兰州市庆阳路166号省科技厅办公楼702室
附件:1.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甘肃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