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7年第2号
为规范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管理和评价,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根据《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制定了《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加:浙江省个体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方式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
税务登记信息: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经营地址……
人员信息:法定代表人(业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财务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税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经营信息:XX年度经营收入合计XX元,已缴税款合计XXX元(其中:增值税XX元,消费税XX元,…)
外部门信用最高级别
(比如:2010年:海关XX,工商XX,质检XX,环保XX,银行XX……)
(比如:2011年:海关XX,工商XX,质检XX,环保XX,银行XX……)……
本部门A级信用记录(比如:2010年,2011年,2012年,……)
国/地税稽查无问题年份(比如:2011年、2012年、……)
外部门信用最低级别
(比如:2010年:海关XX,工商XX,质检XX,环保XX,银行XX……)
(比如:2011年:海关XX,工商XX,质检XX,环保XX,银行XX……)……
本部门D级信用记录(比如:2010年,2011年,2012年,……)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分标准 直接判级
11.涉税申报信息 1101.按照规定申报纳税 110101.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按税种按次计算) 扣5分
110102.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按税种按次计算) 扣5分
110103.未按规定期限填报财务报表(按次计算) 扣3分
110104.评价年度内非正常原因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不能评为A
110105.自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不足3年的 不能评为A
110106.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扣5分
110107.定期定额户主动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未开票部分销售收入,且申报销售收入超过起征点的 加分=(申报税款-定额)/定额×100%*5,限加6分
1102.增值税抄报税 110201.未按期抄报税的(按次计算) 扣5分
1103.出口退(免)税申报与审核 110301.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或将应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申报出口退(免)税的 扣11分
1104.税收优惠资格资料真实申报 110401.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____ 直接判D
1105.未按规定报送相关涉税资料 110501.未按规定时限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处理办法 扣3分
110502.未按规定提供其他涉税资料的(按次计算) 扣3分
110503.未在规定时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开立(变更)账号的(按次计算) 扣5分
110504.定期定额户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重新核定定额的 扣5分
110505.提供虚假涉税资料,不如实反映或拒绝提供涉税资料的(按次计算) 扣11分
12.税(费)款缴纳信息 1201.欠缴税(费)款 120101.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费)款,但至评价期末已缴纳的(按次计算) 扣5分
120102.办理纳税申报后税款缴纳期限已满或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期限已满,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至评价年末仍未缴纳的 不能评B(含)以上
1202代扣代缴 120201 已代扣代收税款,未按规定解缴的(按次计算) 扣11分
120202 未履行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不收税款(按次计算) 扣3分
1203.核定征收 120301.日常管理中被税务机关依职权核定计算税款的(按税种) 扣11分
13.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 1301.发票开具、取得、保管、缴销、报告 130101.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按次计算) 扣5分
130102.使用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数据的(按次计算)
130103.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按次计算) 扣3分
130104.纸质发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按次计算)
130105.未按规定保管纸质发票并造成发票损毁、遗失的(按次计算)
130106.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按次计算)
130107.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的(按次计算)
130108.违规跨境或跨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纸质空白发票(按次计算)
130109.擅自损毁发票的(按次计算) 扣11分
130110.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非善意接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____ 直接判D
130111.非法代开发票的
130112.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
130113.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130114.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130115.违反发票管理规定,虚构业务或提供虚假材料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
130116.其他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130117. 12345、12366热线等公开服务投诉平台有拒开发票行为记录,经查证属实的(按次计算) 扣3分
130118.网络发票查验中查出异常票,经核实为异常票的(按次计算) 扣3分
130119.网络发票中无蓝字发票做红冲,经核实为异常红冲的(按次计算) 扣3分
1302.税控器具安装、使用、保管 130201.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 扣3分
130202.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扣11分
130203.未按规定保管税控专用设备造成遗失的(按次计算) 扣1分
14.登记与账簿信息 1401.税务登记 140101.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或复业登记的 扣3分
140102.未按规定开具或核销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的(按次计算)
140103.有非正常户记录的纳税人 ____ 直接判D
140104.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在认定为非正常户之后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户
140105.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在被评价为D级之后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户
140106.采取虚假停业、虚假注销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的
140107.采取虚假注销方式逃避纳税义务的直接责任人员,在虚假注销后,至虚假注销行为被依法处理前,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 直接判D
040108.法律规定对纳税人进行强制认定,纳税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税务认定的(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等) 扣5分
140109.个体工商户申请停业累计3个月(含)以上的 不能评为A
1402.账簿与凭证 140201.未按照规定设置或保管账簿、记账凭证以及其他纳税资料的,或原始凭证不合法、不真实的 扣11分
140202.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扣11分
15.税务检查 1501.纳税评估、大企业审计、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信息 150101.补税金额不满1万元,已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缴纳罚款的 扣5分
150102.补税金额1万元以上,已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缴纳罚款的 扣11分
150103.无补税,有行为罚款且已缴纳的(按次计算) 扣11分
050104.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____ 直接判D
150105.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和反避税调查,或拒绝或阻止税务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入户检查时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的 扣11分
150106.未构成骗取出口退税,但被税务机关依法追缴退税的 扣11分
16.税务稽查 1601.涉税犯罪 160101.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构成犯罪的 ____ 直接判D
160102.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160103.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1602.严重涉税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 160201.存在偷税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 金额5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和偷税(逃避缴纳税款) 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其他类型纳税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____ 直接判D
160202.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未构成犯罪,已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____ 直接判D
1603 税收违法“黑名单” 160301 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系统的 ____ 直接判D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计分标准
银行 190101银行账户设置数大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数 扣11分
工商 190201已经在工商部门完成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或其他涉税变更登记的纳税人至评价年度结束时未向税务机关报告相关信息 扣11分
房管、土地管理部门或媒介 190301欠税5万元以上纳税人处置其不动产或大额资产之前未向税务机关报告 扣11分
海关 190401进口货物报关数小于增值税进项申请抵扣数 扣11分
其他信息 190501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评价为最高信用级别评价的 加5分
190502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评价为最低信用级别评价的 扣5分
190503.积极参加“纳税人学堂”学习,成效显著的 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