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税局:2017年10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通知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7年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2017年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5日。请您妥善安排好办税时间。感谢您对重庆国税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告。
申 报 征 收 期 |
增值税与消费税 (含防伪税控数据抄报) |
企业所得税 |
个人利息所得税 |
废弃电器电子 产品处理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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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季) |
月(季) |
月 |
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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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
起 |
10月1日 |
10月1日 |
10月1日 |
10月1日 |
止 |
10月25日 |
10月25日 |
10月25日 |
10月25日 |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