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第三次新疆会计证分数线
根据新疆会计事务网上报名系统(http://kjgl.xjcz.gov.cn/accNet/login.html),2015年第三次新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起,2015年第三次新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现场公布成绩,合格标准为:汉族考生总分16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少数民族考生总分14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本次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登录会计事务网上办事大厅提交办证申请,并按规定到当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现场审核,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凡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审核办证资格,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