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盘锦会计证换证通知
根据《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的要求,2010年取得的证书已陆续到期,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请参加换证的人员按以下办理时间及程序操作办理:
一、2016年换证办理时间
4月份——6月份 每周二
9月份——11月份 每周二
二、换证前准备
(1)持证人员须完成以前年度(至2015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后方可进行网上换证申请。
(2)以前未登录过“辽宁会计网”进行过注册的人员,首先需要通过手机号码注册。如果系统提示出来的手机号码是原11位的手机号码,可自行在网上进行“重置手机号”的操作进行变更;如果系统提示出来的手机号码是7位号码或“无预留手机号码”,请拨打电话2837820、2830087,由工作人员进行变更。
请换证人员牢记注册时设定的八位密码,因为这个密码将是在“辽宁会计网”办理信息变更、调转等业务时的登录密码。
三、换证程序
持证人员应在证书到期(以发证日期和换证日期为准)的前6个月内,登录“辽宁会计网”,在右侧“换证申请”里提交换证申请:
(1)如果持证人员个人信息中没有任何变更,只需直接提交申请。
(2)如果个人信息中有学历、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变更,在提交换证申请后的页面的左上方,点击“新增变更申请”,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进行填写并提交。
三、网上申请成功提交后,换证人员持下列相关资料到财政大厦313、314室办理换证: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有变化的持学历、学位原件;
(4)工作单位有变化的提供单位代码证复印件、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5)会计专业技术职称有变化的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友情提示
1.发证日期和换证日期为2010年的人员,证书已到期。
2.为方便参加换证的人员,将2016年继续教育和换证结合起来,建议换证人员按照这样的步骤完成操作:
①周一至周四前来财政大厦316报名2016年继续教育,购买培训卡;
②在家(或单位)持培训卡完成2016年继续教育学习,打印合格证;
③在家(或单位)在“辽宁会计网”上完成换证申请的提交;
④在上述换证办理日期持相关手续(上述换证所需资料、继续教育考试合格证、继续教育报名费收据原件)到财政大厦313或314办理换证业务,同时在新证上加盖2016年继续教育记录,并进行旧证的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