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网_会计网校

初级会计网校中级会计网校高会网校注会网校税务师网校银行职业网校经济师网校证券从业网校 会计网公告:
搜索:
您的位置: 首页 > 会计指南 > 国税局网上办税 > 正文

吉林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来源: 会计网zgkw.org



吉林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事项名称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业务描述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纳税人工商登记信息发生变更(除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信息外),向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工商机关核准后将变更信息即时共享至省级信息交换平台,税务机关接收工商变更信息并更新税务系统内纳税人对应信息;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纳税人相关涉税基础信息和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税务主管机关应将变更后的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信息即时共享至信息交换平台。

 

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

《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国家税务局推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国税发〔2015〕123号)

 

报送资料

 

纳税人信息变更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明。

 

 

基本流程

 


 

基本规范

1.变更

(1)办税服务厅核对纳税人提交的相关资料所载信息是否准确、是否完整并符合法定形式,经办人出示的身份证明是否与本人一致,符合的受理并录入变更信息;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办税服务厅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在税收征管系统中录入并打印相关变更信息,交纳税人签章确认。纳税人无法当场签章确认的,可将打印的变更信息交纳税人,提示纳税人在下次办理涉税事宜时返还已签章确认的变更信息。

(3)办税服务厅采集变更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信息转下一环节。

2.归档

归档资料为报送资料清单中标注为归档的各项资料。

 

办理地点

各地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间

各地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

12366








关于会计网 - 联系我们 - 会计服务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