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地税网上办税服务系统:http://wssbdx.qhds.gov.cn/qhwbbsd
青海省“金税三期”网上办税服务系统自2015年10月8日00时正式启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施行较为严格的分税种申报表模式,系统操作等说明性文档或视频,请点击本页面中的“相关下载”栏目进行对应资料的下载和学习。
告知事项一:应省局规费征收处要求,因地税金三征管系统对应功能尚未完善,因此网报系统暂不提供“社保费”、“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金”的申报和扣款功能。如需申报以上税(费)种,请直接到地税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告知事项二:本月征收期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24时,网报用户务必在该时间前进行税(费)种申报或缴款。逾期税(费)仅能在地税大厅进行申报和缴款。
告知事项三:自2016年3月1日征收期开始,青海网报将针对以下税种进行免征或不在征收:
1)不在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附征税费“价格调节基金”;
2)按月纳税的“月度”销售额或营业额小于等于10万元时,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小于等于30万元时,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如您点击菜单功能项无弹出内容时,为不影响您的使用建议下载”猎豹浏览器“。或推荐您使用IE8、IE9、IE10、IE11等高版本浏览器。除以上浏览器外请勿使用其他浏览器登录和使用网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