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地税局关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网上申报常见问题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您好!
今年10月8日起,“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在我省正式上线运行。在10月申报期内,大多数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都能如期顺利扣缴申报,但也有部分扣缴义务人遇到一些问题,导致不能进行正常的扣缴申报。地税部门征管系统更新给广大扣缴义务人带来了一定的不便,在此深表歉意,同时感谢社会各界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的努力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现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提示如下:
一、个人所得税必须实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120号)、《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5]205号)有关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途径。申报途径有以下两种:一是应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以下简称“个税系统”)进行明细申报;二是到所属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明细申报,申报前需要取得并填写《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该表可从青海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模块“涉税表格文书下载”栏中下载取得,也可从办税服务厅取得。税款缴纳途径有以下三种:一是使用个税系统并签订三方协议的单位,可通过网络直接扣税;二是使用个税系统但未签订三方协议的单位,通过个税系统申报成功后,到所属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缴纳;三是暂时未使用个税系统的单位,按《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填写本单位所有个人收入及税款情况后,到所属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纳。《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填写:应注意,《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有1张主表、3张副表,如果主表中“减免税”、“退补税款”有金额的,应同时填写相应的副表。
三、现阶段申报个人所得税容易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主要问题出现在使用个税系统的单位。现将问题原因及处理方法归纳如下,请扣缴申报未成功的单位依提示检查原因、正确操作。如以下问题排除后仍然不能扣缴申报,请联系本提示所附单位进行解决。
(一) 信息填写问题
进入个税系统,提示为“[9999]未查询到您的登记信息,请确认扣缴义务人编码是否正确”,出现该提示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由于扣缴义务人在申报时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名称、英文字母大小写等出现错误,系统不能正确识别扣缴义务人信息,导致无法进行正常纳税申报。处理方法:扣缴义务人在进行纳税申报时所填写的有关信息必须与征管系统中的登记信息完全一致,需仔细核对相关信息并填写。
二是扣缴义务人在登陆个税系统升级后未作数据迁移或企业数据迁移失败、数据迁移时在DJXH列中写入不正确的值。处理方法:清除已注册信息,重新迁移历史数据登陆个税系统获取税务端信息即可。
(二)申报密码问题
原因如下:一是在纳税申报时直接输入登陆密码,未做初始临时密码的修改操作;二是部分扣缴义务人修改多次后未记住密码;三是地税局办税人员在办税服务厅直接重置密码后未及时告知扣缴义务人。处理方法:扣缴义务人在纳税申报时需按系统提示修改初始临时密码并记住自己所设置的密码,正确输入;如确实遗忘可前往地税办税服务厅进行重置,并及时取得重置密码。
(三)扣缴义务人纳税识别号变更问题
原因:“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时,扣缴义务人纳税识别号变动较多,如许多扣缴义务人识别号中均带有“-”,此次都做了变更,因此,地税部门将有关数据从原征管系统中导出后由税友软件公司进行批量导入对照信息,但是导入的信息与扣缴义务人原编码不一致,导致扣缴义务人无法登陆。解决办法:联系税友软件公司,并提供准确的扣缴义务人在新、旧征管系统中的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名称及及旧系统中扣缴义务人编码等,由公司服务人员在新旧征管系统比对无误后手工修改。
(四)个税系统升级问题
原因:为了与“金税三期”征管系统对接,不论是在电脑上安装个税系统的扣缴义务人还是使用个税系统“携税宝”的扣缴义人,都需要进行软件升级。为此,税友软件公司已在8月底至9月初通知使用个税系统的扣缴义务人在线升级或免费更换“携税宝”。但有部分扣缴义务人对个税系统操作不熟练,在升级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导致获取税务端信息失败无法进行正常纳税申报。也有部分扣缴义务人因路途较远未能及时到税友软件公司进行“携税宝”升级,处理办法:一是电脑安装个税系统的扣缴义务人不会在线升级的,可联系加入税友软件公司客户QQ群(3305175283)由公司进行远程辅导升级。二是使用“携税宝”的扣缴义务人未及时升级的,可由扣缴义务人自行到税友软件公司,或交由地税机关统一收取后交给公司进行升级。
(五)扣款失败问题
原因:“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时,因扣缴义务人纳税识别号变动导致“三方协议”失效,扣缴义务人需要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才能实现扣款,为避免本月产生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可暂时先到办税服务厅缴款并打印缴税凭证,待 “三方协议”重新签订后再实现网上扣款。
(六)网络问题
原因:由于网络连接异常,本月申报期内多次出现扣缴义务人端连接互联网服务时断时续现象,扣缴义务人进行纳税申报时不能与税务端服务器连接,导致无法进行正常纳税申报。处理办法:尝试选择另外的网络终端进行操作,如移动、联通用户申报异常的,可采用电信网络终端,反之亦可。
四、申报期内应注意的问题
(一)根据以往申报情况,越临近申报截止的日期,申报的人数会越多。如果扣缴义务人都赶在申报期即将结束时才去申报,一旦遇到问题不能正常申报的,到办税服务大厅或税友软件公司解决问题可能会遇上排队的情况,既拥挤又花时间。因此,提醒广大扣缴义务人,一是在每月申报期开始后尽早办理纳税申报,以免在办理申报时占用更多的宝贵时间;二是尽量创造条件签订三方协议,利用个税系统进行网络申报。三是未签订三方协议的扣缴义务人通过网络申报 成功后,须在申报期内及时到办税服务厅缴纳税款并打印缴税凭证,超过申报期缴款将产生滞纳金。
五、关于个税系统的说明
(一)目前,青海地税网络申报系统除了个人所得税外,可以实现其他各税种的申报。扣缴义务人要在网上申报个人所得税只能暂时使用个税系统,对此造成扣缴义务人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个税系统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委托税友公司开发的全国统一软件,凡负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包括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均应使用个税系统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扣缴申报。个税系统的扣缴申报功能可以满足扣缴义务人正常的扣缴申报需要,只要是从青海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或税友软件公司网站上下载的或光盘安装的个税系统,其咨询、维护费用都由地税部门统一支付,不需要扣缴义务人承担。
(三) “携税宝”、“集团版”、“至尊版”、“个税工具箱”等是税友软件公司针对用户个性化需求,另行开发的有偿增值服务,扣缴义务人可结合自身需要自愿付费使用,如果不使用增值服务也不会影响正常的扣缴申报。在此,我局向广大扣缴义务人郑重承诺:地税部门不强制任何单位使用增值服务,如发现地税部门有强制行为或税友软件公司以地税部门名义强行推销增值服务的,请通过各级地税部门公开电话举报投诉。
个税系统下载地址:
1、青海省地税局门户网站
http://www.qhds.gov.cn
2、税友软件集团公司陕西分公司
http://sn.servyou.com.cn
安装包名称: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2.0.028安装包
服务单位及电话:
税友软件集团公司青海办事处
电话:0971-6285838、8568712
13709787512、18009782814
40071-12366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