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系统:http://cmis.aicpa.org.cn
根据《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元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用注册会计师业务报告电子防伪报备系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以及省外事务所或分所在我省执行业务出具的业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审计、验资、专项审计、及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对外出具的其他业务报告,事务所均应及时登录安徽省电子防伪报备系统进行报备(网址http://cmis.aicpa.org.cn),并使用此系统生成的电子防伪标识。
2.各事务所要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电子防伪报备系统的管理,及时办理防伪报备手续,保证业务报告相关信息填报准确。
3.事务所出具的业务报告必须附统一格式的防伪封面(在系统中打印),以供报告使用者查询。凡是未附有上述封面或封面内容与系统查询结果不符的报告,均列为异常报备情形进行处理。
4.现行纸质防伪标识与电子防伪将双轨运行3个月,即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现行纸质防伪标识将于2015年4月1日起停止使用,各事务所于2015年4月30日前将尚未使用的纸质防伪标识制表退回省注协注册监管部。
在使用电子防伪报备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和建议,请及时联系省注协,联系人:注册监管部杨莽,电话:0551-68150456;或加入“安徽注协电子防伪交流”工作群(QQ425541643)开展交流讨论,联系人:考试培训部王宇昊,电话:0551-68150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