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南京市企业年报中社保事项填报口径及查询途径的说明
各参保单位:
根据《关于转发<工商总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统计局关于在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工商个企[2016]303号),现将企业年报中社保事项填报口径明确如下:
1.参保险种类型:指报告期末本单位参加险种类型;
2.单位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社会保险职工人数(不含离退休人数);
3.单位缴费基数:指报告期内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总和;
4. 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总和;
5.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指报告期末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本金)。
注:本报告期指2016年1月至12月。
参保单位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本单位参保情况:
1.参保单位办理网上注册后登录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jhrss.gov.cn)查询。
2. 拨打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查询。
3. 单位至参保登记所在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查询。
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