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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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803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邮政编码:230061;
联系电话:0551-68150505;传真号码:0551-68150214。
安徽省财政厅会计处电话:0551-68150260,68150196,68150201
安徽省财政厅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省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省与市县、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参与涉外财政、债务等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在国家规定权限内,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调整建议,与省税务部门共同上报税收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三)负责管理全省财政收支。编制年度省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省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省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政策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指导和监督省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六)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管理全省政府债务,依法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管理全省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