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江西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入口一:http://gsxt.amr.jiangxi.gov.cn
江西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入口二:http://jx.gsxt.gov.cn/index.html
江西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场主体年报须知
一、年度报告对象
凡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应当报送 上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先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在登记机关作出变更登记决定后,报送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时间
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
三、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方式
1.网上填报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地方频道(http://gsxt.amr.jiangxi.gov.cn/)(或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金色版(http://jx.gsxt.gov.cn/index.html),或关注"江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栏目,链接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地方频道页面、或登录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服务栏”进入江西市场主体年报系统)报送上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22年度纸质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2)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http://www.jxzwfww.gov.cn/?flag=gj),报送上年度报告并公示。登录“江西政务服务网”后,下拉找到“特色创新”,点击“查看更多” ,在“特色营商环境”中点击“江西市场主体年报系统”。
注意:大型企业年报还需报送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相关信息,由企业自行填报并公示,填报时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如企业履行支付义务,6月30日后允许对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进行修改。
2. 纸质年报
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要通过网上填报。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