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2018河北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用书有关事项通知
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用书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保证考生能够及时选购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用书,顺利复习备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为帮助考生全面理解和掌握考试大纲的内容,更好地复习备考,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以下简称会计评价中心)组织专家编写组按照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的要求和最新法律法规规定,对2017年版初级资格考试辅导教材进行了调整和修订;与之相配套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也作了调整。本考试用书作为指导考试复习备考之用,不作为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指定用书。
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用书有关情况如下:
序号 | 书 名 | 编著者 | 出版者 | 定价(元) |
1 |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大纲 |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
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经济科学出版社 | 17.5 |
2 | 初级会计实务 |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 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经济科学出版社 | 42 |
3 | 经济法基础 |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 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经济科学出版社 | 48 |
4 |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 |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 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经济科学出版社 | 54 |
二、为确保考生及时选购正版考试用书,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用书由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经济科学出版社委托会计评价中心组织征订发行工作,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考试报名期间组织代征订发行工作。考生在报名时通过考试报名系统自愿选择订购。
三、考试用书在报名结束后统一发行。网上预订的考试用书预计于明年1月底邮寄至考生,对于时效性要求高的考生请谨慎选择,可以选择其他方式购买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经济科学出版社正版考试用书。
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