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赁准则承租人会计处理分录
首先,在新租赁准则下,如果符合租赁的定义,对承租人而言,除特殊情况外,在会计处理方面不再区分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
会计处理如下
1、租赁期开始日:
借:使用权资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现值)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租赁负债(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2、租赁期间:
(1)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营业成本等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2)租赁负债确认期间利息:
借:财务费用—利息费用\在建工程
贷:租赁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
(3)支付每期租赁费用:
借:租赁负债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