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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合同变更的会计处理情形有

来源: 会计网zgkw.org



企业对合同变更的会计处理情形有

企业对合同变更的会计处理情形有( )。

A.作为一项单独的合同

B.原合同终止,将原合同中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

C.原合同终止,将原合同中已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

D.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应当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答案:ABD

答案解析:2017新准则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区分下列三种情形对合同变更分别进行会计处理:(一)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二)合同变更不属于本条(一)规定的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已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未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未转让的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三)合同变更不属于本条(一)规定的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应当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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