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留抵退税会计处理/会计分录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应通过“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进行相应核算。
(1)提交留抵退税申请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3)如果收到退税款后再次缴回退税款,做进项抵扣,应做如下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