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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会计考试大纲 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

来源: 会计网zgkw.org



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一)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二)减、免税所得
1?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所得。
2?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项目所得。
3?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4?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5?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6?非居民企业所得。
7?从2014年11月17日起,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1?小型微利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
(四)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免税
(五)加计扣除
1?研究开发费用。
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六)应纳税所得额抵扣
(七)加速折旧
(八)减计收入
(九)应纳税额抵免
(十)西部地区的减免税

八、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地点
1?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
2?非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
(二)纳税期限
(三)纳税申报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所得来源的确定

(一)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1?住所标准。
2?居住时间标准。
(二)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1?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2?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三)扣缴义务人
(四)所得来源的确定

二、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

(一)工资、薪金所得
1?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一般规定。
2?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特殊规定。
(1)内部退养取得一次性收入征税问题。
(2)提前退休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征税问题。
(3)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税问题
(4)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征税问题。
(5)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补贴等征税问题。
(6)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信补贴收入征税问题。
(7)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征税问题。
(8)个人取得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税问题。
(9)关于失业保险费征税问题。
(10)关于保险金征税问题。
(11)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征税问题。
(12)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 (简称“奖金”,不包括应按月支付的奖金)的计算征税问题。
(13)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问题。
(14)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征税问题。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税率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
35%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稿酬所得适用税率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适用税率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计税依据
1?收入的形式。
2?费用扣除的方法。
(二)个人所得项目的具体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zgkjw.org。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
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其他费用扣除规定
(四)每次收入的确定
《个人所得税法》对纳税义务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都按每次取得的收入计算征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每次”的界定做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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