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龙江高级会计师合格标准
关于公布2016年度黑龙江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6〕16号)文件精神,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含60分);经省财政厅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省级合格标准为50分(含50分)。
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领取相关事宜,近期请关注龙江会计网通知。
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