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省高级会计师合格标准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6〕16号),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已审定,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现予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我省合格人数为504人。
二、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发给全国会考办统一印制的《2016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自2017年度起连续3个年度内评审有效。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