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净利润、现金股利追溯调整会计分录
1.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投资单位是:
权益法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成本法下,不做分录。
所以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的分录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2.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投资单位是:
权益法下,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下,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两种方法下借方相同,贷方科目不一样,所以成本法转权益法是将成本法下贷方的投资收益改成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即:
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这里两笔追溯分录科目相同,方向相反,所以追溯时可以合并为一笔,即以二者的差额追溯调整。
上述三阶段的划分,适用于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