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审计计划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被审计单位的历史沿革、业务性质、组织结构、经营规模、经营情况及经营风险;财务会计机构及其工作组织;重大会计政策的选用及其变动情况;以前年度审计情况等。
(二)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及审计策略
审计目的是对被审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
审计范围一般应限于约定的会计报表报告期内的有关事项,凡是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有关和可能对注册会计师作出专业判断产生影响的所有方面,均属于审计范围。
审计策略是注册会计师根据确定的审计范围,选择能够达到审计目的的而应当实施的、最有效的审计程序的基本思路和组织方式。例如,根据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了解,内部控制制度和审计风险的初步评估,来决定是否进行符合性测试。又如,根据重要性原则,来决定子公司和联营公司的审计方式是采用重点审计还是采用一般审计等等。
(三)重要会计问题及重点审计领域
通过对会计报表的分析性复核、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审计风险的初步评估,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计划中应运用其专业判断和审计经验,确定被审计单位的重要会计问题及重点审计领域。确定重点审计领域,实质上是鉴别各类经济业务和各项会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重点审计领域通常包括须经管理当局主观判断的会计事项(如存货计价方法的变更)、有异常波动的会计报表项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非常薄弱的会计报表项目、对会计报表整体反映产生直接且重大影响的会计报表项目、会计报表截止日前后发生的大额或异常经济业务、长期挂账项目(如逾期应收款项、呆滞存货等)、与关联者的业务往来等。
(四)审计工作进度及时间、费用预算
注册会计师应对各种审计程序的实施时间及进度作出规划。特别是,注册会计师要明确有时间限制的审计程序(如存货监盘、函证等)何时实施。同时,对审计全过程各个级别审计人员所需的工作时间应作出合理预计,并按照有关收费标准,确定应予收取的审计费用。
(五)审计小组组成及人员分工要求
在确定审计小组成员,特别是确定项目负责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时,应充分考虑其审计经验、胜任能力及独立性,并根据各自特长合理分工。
(六)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及审计风险的评估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行业类别、经营性质、营运状况等具体情况,运用其专业判断和审计经验,选择净利润、营业收入、净资产或总资产等作为计量基础,确定重要性总体水平,并分配于各会计报表项目。重要性水平通常表示为净利润、营业收入、净资产或总资产的一定百分比,并据此确定重要性的金额。
注册会计师还应根据己了解的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初步评价,对审计风险作出评估。
(七)对专家、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他审计人员工作的利用
当注册会计师需要利用专家或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时,主要应考虑其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并对其工作作出合理安排。与其它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审计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就分工、协调和配合等问题作出具体安排。
(八)其它有关内容
1.经营业务、会计政策和法规的变化。
2.主要聘约目标。
3.关键财务资料和初步重要性评估。
4.主要风险和应对措施。
5.控制环境和会计系统的重大变化。
6.将作详细评估的系统。
7.其它需作的进一步控制评价工作。
8.影响审计测试的性质、范围和时间安排的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