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
初始计量 |
按公允价值计量 |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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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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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计量 |
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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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 |
处置时,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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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 |
(一)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
投资收益(发生的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
(二)持有期间的股利或利息
借:应收股利(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投资持股比例)
应收利息(资产负债表日计算的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三)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
1.公允价值上升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公允价值下降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价款扣除手续费)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同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贷:投资收益
或:
借:投资收益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提示1】为了保证“投资收益”的数字正确,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要将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
【提示2】出售时投资收益=出售净价-取得时成本
【提示3】出售时处置损益(影响利润总额的金额)=出售净价-出售时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