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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销返利会计处理

来源: 会计网zgkw.org



平销返利的返还收入的进项处理:

  平销返利的返还收入——冲减进项税额

  凡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凡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取得的返还收入采取冲减进项税的方法: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即便缴纳增值税,也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Tags:平销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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