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会计制度: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某一会计期末(月末、年末)特定险种和制 度社会保险基金全部资产、负债及净资产的构成情况。
(二)本表“年初余额”栏各项目,应当根据上年年末资产负 债表“期末余额”栏各相应项目数字填列。
(三)本表“期末余额”栏各项目,其内容和填列方法如下:
1. “库存现金”项目,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期末库存现金余额。 本项目应当根据“库存现金”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2. “收入户存款”项目,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期末收入户存款 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收入户存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3. “财政专户存款”项目,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期末财政专户 存款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专户存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填 列。
4. “支出户存款”项目,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期末支出户存款 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支出户存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5. “国库存款”项目,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期末税务机关征收 的存入国库、尚未转入财政专户的社会保险费余额。本项目应当 根据“国库存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6. “暂付款”项目,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期末尚未结清的暂付、 应收款项。本项目应当根据“暂付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本项目下“委托上级投资”项目反映期末非省级企业职工、城
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归集到上级的委托投资 资金余额,应当根据“暂付款——委托上级投资”明细科目期末借 方余额填列。
本项目下“异地就医预付金”项目反映期末职工、城乡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就医省的预付金余额,应当根据“暂付款
——异地就医预付金”明细科目借方余额填列。
7. “债券投资”项目,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期末持有的国债的 账面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债券投资”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8. “委托投资”项目,反映省级企业职工、城乡居民、机关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期末委托投资资金的本金及投资收 益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委托投资”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9. “资产总计”项目,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期末资产的合计数。 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库存现金”“收入户存款”“财政专户存 款”“支出户存款”“国库存款”“暂付款”“债券投资”“委托投资”项 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10. “暂收款”项目,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期末尚未偿付或结清 的暂收款项。本项目应当根据“暂收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本项目下“下级归集委托投资”项目反映期末企业职工、城乡 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到下级归集的委托投资 资金余额,应当根据“暂收款——下级归集委托投资”明细科目期 末贷方余额填列。
本项目下“异地就医资金”项目反映期末职工、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基金就医地区收到的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金和清算资金 余额,应当根据“暂收款——异地就医资金”明细科目贷方余额填 列。
11. “借入款项”项目,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期末尚未偿付的借 入款项。本项目应当根据“借入款项”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12. “负债合计”项目,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期末负债的合计数。 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暂收款”“借入款项”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填列。
13. “一般基金结余”项目,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期末历年累积 的基金收支相抵后的除风险基金、储备金等特定用途基金外的基 金结余。本项目应当根据“一般基金结余”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本项目下“统筹基金”项目,反映期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的统筹基金结余。本项目应当根据“一般基金结余——统筹基金” 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本项目下“个人账户基金”项目,反映期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基金个人账户基金结余。本项目应当根据“一般基金结余——个 人账户基金”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本项目下“待转基金”项目,反映自年初起至本会计期末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取得的尚未确定归属于统筹基金或个人账户 基金的社会保险费收入和利息收入总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待转 社会保险费收入”“待转利息收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
本项目在年度资产负债表中不予列示。
14. “风险基金结余”项目,反映期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统筹地区已提取的风险基金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风险基金结 余”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15. “储备金结余”项目,反映期末工伤保险基金已提取的储 备金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储备金结余”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16. “净资产合计”项目,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期末净资产的合 计数。 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一般基金结余 ”“ 风险基金结 余”“储备金结余”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17. “负债与净资产总计”项目,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期末负债 和净资产的合计数。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负债合计”“净资产 合计”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