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中级会计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时间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桂财会〔2018〕3号
各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及中央驻桂各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1号)规定,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8年9月举行。2018年度中级资格全部采用无纸化考试,高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改革。现就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的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注册、网上缴费确认、考试合格后再审核报名资格的方式。
网上报名注册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报考有关注意事项,全面校验个人报名资格,承诺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阅知报考须知后方可报名,并对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请报考人员在缴费时间截止前自行完成网上缴费并确认报名已成功;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须持有关证明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手续。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名参考、报名注册信息输入有误(包括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或者考后不及时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的人员,后果均由自己负责,考试管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2.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⑤取得博士学位;
⑥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2)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3年;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2年;
④取得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⑤取得会计学副教授或高级讲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
3.注意事项。
(1)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2)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二)报考须知。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与网络、电源、设备等因素密切相关。因此,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断网、断电、服务器中断或者计算机中断等故障,会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如在短时间内恢复的,可以继续考试,考试系统会自动延长考试时间;如不能继续考试的,考生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另安排时间继续考试。
2.考试过程中如出现考试机器黑屏、蓝屏、延时、短暂断网等情况,且考生认为上述情况影响到考试成绩的,可以在提交试卷前向考点工作人员提出延时申请,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上述事宜。
3.考试过程中,因考生未经工作人员允许坐错位置或不当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5日至31日,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四)报名网站。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五)报考程序。
1.自行确认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必须根据报名条件对自己进行全面的报名资格校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能进行网上报名,否则后果由自己负责。
2.按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中区直驻邕单位的报考人员请选择区直考区(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报考,其他驻邕单位报考人员选择南宁市考区报考。
3.注册报名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当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
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推荐使用白色底)标准证件电子照,必须清晰完整。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和上传照片的质量由自己负责,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如因报名信息填报错误和上传照片的质量影响考试、成绩及证书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网上缴费前,报考人员可凭“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前,要认真复核所填报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考区、照片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缴费;缴费后,报名信息将无法更改,不能办理退考和退费。
报名费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会〔2017〕1号)文件核定的考试费收费标准缴纳:中级56元/人·科,高级65元/人·科。
5.确认报名成功。缴费完成后,报考人员应凭“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检查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后,方为报名成功,并打印出报名信息表和报名回执表,留存考试合格后审核报名资格时使用。
因网上缴费系统处理可能延时,会出现缴费不成功时自动退回报名费的情况,报考人员应提前完成网上缴费和确认报名已成功的检查,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后,未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6.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报考人员如需要开具考试费发票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报名注册号,于2018年4月10日至31日期间的工作日,到所报考区财政部门办理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手续。
7.打印准考证。2018年8月8日前,将在广西财政会计网(http://www.gxczkj.gov.cn/)和财政厅微信公众号公布打印准考证的网络链接、起始日期等有关事项。打印准考证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日24:00,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责任自负,不予办理退费。
所打印准考证上的照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须清晰无误。考生应在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提前准备好有关证件,以免影响考试。
8.考后报名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2018年11月20日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三个科目(包括2017年考试成绩合格的科目)成绩均合格的人员和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须持有关证明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名参考并合格的,其考试成绩无效。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应提交如下资料:
(1)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须单位盖章);
(2)学历(或学位)证书,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及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4)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为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应提交如下资料:
(1)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须单位盖章);
(2)大专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会计学副教授、高级讲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 (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点设在网上报名注册时所选的报名点;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点设在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地址:南宁市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一楼)和各设区市财政部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
委托代办的,增加审核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委托书需承诺信息准确、真实,委托人须手写签名确认。所有证件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复印件、报名考生信息表等使用A4纸打印;复印件、表格、证明、委托函等资料留存审核点。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9月8日—9日举行,共两个批次。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
|
9月8日
(星期六)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一批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
9月9日
(星期日)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二批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9月9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二)考务日程。
1.3月31日前,各市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考区2017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2.8月2日前,全区完成考场编排工作,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汇总上报全区考点考场设置及考试批次明细情况。
3.8月8日前,网上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打印准考证的网络链接、起止日期等有关事项。
4.9月8日-9日组织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
5.9月17日前,全国评卷会议部署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6.10月10日前,集中组织完成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在评卷过程中,对计算机系统筛查出疑似雷同的试卷,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甄别、判定。经判定情况属实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7. 10月20日前,全国完成评卷质量抽查验收工作,下发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将在广西财政会计网(http://www.gxczkj.gov.cn/)和广西财政厅微信(微信号:guangxicaizheng)公布成绩查询通知、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可向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8.各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11月20日前),完成通过考试人员报名条件的审核工作,并向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报送审核相关信息。
9.11月30日前,各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和数据的封存、登记、归档工作,上报2017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五、其他要求
(一)各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二)各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加强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严防信息资料外泄。
(三)各考区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应于考试开始前着力完善考场视频监控设备和防范高科技作弊设备的建设,切实做好电力和网络中断应急备用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完善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指挥协调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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