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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来源: 会计网zgkw.org



2016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中国会计网zgkjw.org网上搜集整理的2016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试题及答案,供参考: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民事纠纷中,当事人不得约定纠纷管辖法院的是()。
A.收养协议纠纷
B.赠与合同纠纷
C.物权变动纠纷
D.商标权纠纷
参考答案:A
 
2.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制度适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当事人不可以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
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C.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却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进行审判
【答案】D
【解析】选项D: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3.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
A.权利人提起诉讼
B.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
C.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D.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
【答案】B
【解析】(1)选项ACD:属于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2)选项B:不可抗力,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4.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未作特别规定,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发起人王某于2014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B.董事郑某于2014年9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张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2014年9月通过协议转让了其中的2600股
D.总经理李某于2015年1月离职,2015年3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答案】B
【解析】(1)选项A: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选项BC: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zgkjw.org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性全部转让,不受25%的比例限制;(3)选项D: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根据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的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某商业银行关系人的是(    )。
A.该银行的董事长
B.该银行董事长的配偶
C.该银行董事长投资的甲公司
D.该银行董事长的同学
【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这里的“关系人”是指: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上述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中,不能实行源泉扣缴的是(    )。
A.某美国企业向中国境内企业投资而取得的股息
B.某美国企业向某英国企业出租机器设备,供其在英国使用而收取的租金
C.某美国企业出售其在深圳的房产而取得的所得
D.某美国企业向中国企业转让专利权而取得的所得
【答案】B
【解析】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就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美国企业向英国企业出租机器设备,供其在英国使用而收取的租金,并不是来源于我国的所得,因此不需要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7.某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该企业的利润总额为50万元,固定资产折旧多计提了3万元,营业外支出中列支了交通违章罚款1万元。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与税收优惠事项。2015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A.8.1
B.6.9
C.10.8
D.7.05
【答案】A
【解析】交通违章罚款属于行政性质的罚款,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2015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50+3+1)×15%=8.1(万元)。
 
8.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的下列行为中,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
A.商店向一般纳税人出售办公用品
B.书店向个人销售图书
C.律师事务所免费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D.航空公司向旅客提供有偿运输服务
【答案】A
【解析】(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BD不选;(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属于视同销售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因此C不征收增值税,也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2013年刘某为自己投保人寿保险,并指定其妻宋某为受益人。2015年刘某实施抢劫时被他人捅死。事后,宋某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遭到拒绝。经查,刘某已缴纳3年保险费。下列关于保险公司是否承担支付保险金责任的表述中,符合保险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保险公司应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B.保险公司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C.保险公司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D.保险公司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退还保险费
【答案】C
【解析】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10.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符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是(    )。
A.张某,曾为甲大学教授,现已退休
B.王某,曾为乙企业董事长,因其决策失误导致乙企业破产清算,自乙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C.李某,曾为丙公司董事,因贷款炒股,个人负有到期债务1000万元尚未偿还
D.赵某,曾担任丁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
【答案】A
【解析】(1)选项B: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选项C: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选项D: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
A.企业支付的合同违约金
B.企业支付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C.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
D.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答案】A
【解析】企业所得税前禁止扣除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除国家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比例扣除外,其他捐赠性支出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6)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zgkjw.org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9)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2.某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15年该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应纳税收入总额140万元,成本费用总额150万元。经税务机关检查,收入总额核算正确,但成本费用总额不能确定。税务机关对该企业采用以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为25%。2015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A.2.5
B.12.5
C.8.75
D.11.6
【答案】C
【解析】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140×25%=35(万元),该企业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5×25%=8.75(万元)。
 
13.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是(  )。
A.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当行为
B.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C.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D.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答案】B
【解析】(1)选项ACD:属于除名退伙的情形;(2)选项B:《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①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③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④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⑤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选项B属于第②种情形,当然退伙。
 
14.李某向陈某借款10万元,将一辆卡车抵押给陈某。抵押期间,卡车因车祸严重受损。李某将卡车送到某修理厂大修,后李某无力支付2万元修理费,修理厂遂将卡车留置。经催告,李某在约定的合同期间内仍未支付修理费。此时,李某亦无法偿还欠陈某的到期借款,陈某要求修理厂将卡车交给自己依法进行拍卖,修理厂拒绝。下列关于该争议如何处理的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修理厂应将卡车交给陈某依法拍卖,修改费只能向李某主张
B.陈某应当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其后修理厂应向陈某支付卡车
C.修理厂应将卡车交给陈某依法拍卖,拍卖所得自己优先偿付借款,剩余部分修理厂有优先受偿权
D.修理厂可将卡车依法拍卖,所得资金优先偿付修理费,剩余部分陈某有优先受偿权
【答案】D
【解析】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15.甲餐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8月,甲餐饮企业提供餐饮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该企业当月的销项税额为()万元。
A.4.8
B.8.8
C.10.4
D.13.6
【答案】A
【解析】餐饮服务属于生活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该企业当月的销项税额=80×6%=4.8(万元)。
 
16.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甲公司将一套机器设备出租给乙公司,收取了不含税租金10万元。甲公司该笔收入的销项税额为()万元。
A.1.7
B.1.3
C.1.1
D.0.6
【答案】A
【解析】将机器设备出租属于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该笔收入的销项税额=10×17%=1.7(万元)。
 
17.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电信服务。2016年7月,甲公司提供基础电信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提供增值电信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甲公司对不同种类服务的销售额分别核算。甲公司当月的销项税额为()万元。
A.14.8
B.15.8
C.19.8
D.30.6
【答案】B
【解析】基础电信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增值电信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甲公司当月的销项税额=100×11%+80×6%=15.8(万元)。
 
18.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票据上更改特定记载事项的,将导致票据无效。下列各项中,属于该记载事项的是()。
A.付款人名称
B.收款人名称
C.付款地
D.出票地
【答案】B
【解析】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19.2014年,甲公司决定由本公司科研人员张某负责组建团队进行一项发明创造。2016年4月,张某带领其团队完成了该项任务。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有权为该项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是(    )。
A.甲公司
B.张某
C.张某组建的团队
D.张某及张某组建的团队
【答案】A
【解析】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本题属于职务发明,且对于申请发明的权利以及专利权的归属未作约定,因此,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
 
20.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审查完毕,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初步审定公告。根据商标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期间是(    )。
A.15日
B.30日
C.3个月
D.9个月
【答案】D
【解析】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9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21.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是(    )。
A.建筑公司员工接受本公司的工作任务设计建筑图纸
B.客运公司为本公司员工提供班车服务
C.运输公司为灾区提供免费运输救灾物资的服务
D.母公司向子公司无偿转让专利技术
【答案】D
【解析】纳税人提供的非经营活动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非经营活动包括: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属于视同销售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因此,选项ABC不选。
 
22.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下列服务中,不适用简易办法计征增值税的是(    )。
A.地铁公司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B.快递公司提供的收派服务
C.搬家公司提供的搬运服务
D.广告公司提供的广告制作服务
【答案】D
【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营改增服务中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涉及广告制作服务。
 
23.甲公司向乙公司临时拆借资金200万元,借款期限为4个月,甲公司支付利息8万元。已知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的月利率为0.3%。同期存款的月利率为0.1%。甲公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该项借款利息允许扣除的金额为(    )万元。
A.8
B.2.4
C.0.8
D.0.6
【答案】B
【解析】该项借款利息允许扣除的金额=200×0.3%×4=2.4(万元)。
 
24.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关于确定无形资产计税基础的表述中,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B.通过捐赠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C.通过投资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D.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答案】A
【解析】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5.甲公司因生产需要,准备购入一套大型生产设备。4月1日,甲公司向乙设备厂发出了一份详细的书面要约,并在要约中注明:请贵公司于4月20日前答复,否则该要约将失效,该要约到达乙设备厂后,甲公司拟撤销该要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要约能否撤销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发出承诺
B.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的承诺尚未到达甲公司
C.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为履行合同做准备工作
D.该要约不得撤销,因为要约人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答案】D
【解析】要约人(甲公司)确定了承诺期限,不得撤销要约。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当向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 )。
A.来源于中国境内,但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B.来源于中国境外,但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C.来源于中国境内,且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D.来源于中国境外,且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答案】ABC
【解析】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和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都需要在我国纳税。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有( )。
A.营业外收入
B.财政拨款
C.国债利息收入
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答案】BD
【解析】企业所得税中的不征税收入包括:(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3.根据企业所得税的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实行加计扣除的有( )。
A.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
B.为开发新技术发生的尚未形成无形资产而计入当期损益的研究开发费用
C.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D.赞助支出
【答案】BC
【解析】选项BC:“三新”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选项A: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选项D:赞助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下列服务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有( )。
A.餐饮服务
B.贷款服务
C.建筑服务
D.娱乐服务
【答案】ABD
【解析】一般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产生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判断题
 
1.转让动产所得的应税所得来源地标准,按照所转让动产的所在地确定。( )
【答案】×
【解析】动产转让所得,按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2.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了职工培训费用在计算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据实全额扣除。( )
【答案】√
 
3.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答案】×
【解析】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4.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解析】本题考查法人人格否认原则: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发生的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可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答案】×
【解析】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6.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的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
【解析】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7.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答案】√
【解析】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四、简答题
 
1.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14年3月上市,董事会成员为7人。
2015年甲公司召开的3次董事会分别讨论事项如下:
(1)讨论通过了为其子公司一次性提供融资担保4000万元的决议,其时甲公司总资产为1亿元;
(2)拟提请股东大会聘任乙公司的总经理刘某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乙公司为甲公司最大的股东;
(3)讨论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参加会议的6名董事会成员中,有4人同时为丙公司董事,经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董事会是否有权作出融资担保决议?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能否聘任刘某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董事会通过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甲公司董事会无权作出融资担保决议。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题中,甲公司为其子公司一次性提供4000万元的担保,超过了其资产总额的30%,因此需要由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无权作出决议。
(2)甲公司不能聘任刘某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规定: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本题中,刘某为甲公司最大股东乙公司的总经理,不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3)甲公司董事会通过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不合法。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题中,甲公司董事会在对丙公司进行投资的表决中,参加会议的6名董事会成员有4人同时为丙公司董事,有2名董事为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因此,应当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所以董事会通过向丙公司的投资方案不合法。

2.2013年5月,张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且约定超过10万元的支出张某无权自行决定。合伙协议就执行合伙事务其他事项未作特别约定。
2014年3月,张某的朋友刘某拟从银行借款8万元,请求张某为其提供担保。张某自行决定以甲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了担保。
2015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合同无效。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签订了该合同。王某、李某认为张某签订的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妥,决定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简要说明理由。
(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3)王某、李某是否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
【答案】
(1)张某无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题中,甲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没有特殊约定,因此对外提供担保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成立。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赵某知悉张某是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而签订的合同,不属于善意第三人,因此,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成立的。
(3)王某、李某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根据规定,受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珠海,专门从事家用电器生产和销售。2016年6月发生如下事项:
(1)将自产的冰箱、微波炉赠送给偏远地区的小学,该批冰箱和微波炉在市场上的含税售价共为58.5万元。
(2)将自产的家用电器分别移送上海和深圳的分支机构用于销售,不含税售价分别为250万元和300万元,该公司实行统一核算。
(3)为本公司职工活动中心购入健身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事项(1)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简要说明理由。
(2)事项(2)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简要说明理由。
(3)事项(3)中,甲公司负担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甲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销项税额=58.5÷(1+17%)×17%=8.5(万元)。
(2)甲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甲公司位于珠海,分支机构位于上海、深圳,不在同一县市,所以缴纳增值税。
销项税额=250×17%+300×17%=93.5(万元)。
(3)甲公司负担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因为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作视同销售处理,因此进项税不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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