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4月20日至6月20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7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17年第008号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90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文件精神,2017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税务师考试”)将于2017年11月11日至12日举行,现将相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为五科,即:《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
(二)《税法(一)》、《税法(二)》章节内容部分调整。国际税法内容由《税法(一)》调整到《税法(二)》;土地增值税内容由《税法(二)》调整到《税法(一)》。详见《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7年)》。
(三)《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7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审定,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
二、考试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税务师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暂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大学生可报名,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修改个人信息,上传证书电子图片。
以前年度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不得报名。
三、考试报名时间
2017年4月20日09:00至6月20日18:00止。报名人员应于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程序。2017年8月1日09:00至8月10日18:00止为补报名时间。
四、考试报名程序
(一)报名人员登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www.cctaa.cn)“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或登录“https://ksbm.ecctaa.com”。
(二)填报报名信息。
(1)新考生报名,登录报名系统后首先完成实名信息注册,按规定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电子照片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电子图片。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大学生须提供学生证电子图片。选定报考科目。
(2)老考生报名,即2016年及以前年度已报考部分科目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使用原证件号或用户名、密码登录,核对个人信息,如有信息变动,应做相应修改。选定报考科目。
(3)报名人员可选择全科或分科报考,交费前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和报考科目。
(三)支付考试费。
每科次考试费¥98元。系统提供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成功后,可打印电子发票。
(四)补报名期间,未报名或未完成报名流程人员,可补报;已完成报名考生,如有调整、变更需求,可调换科目、调换考试城市。
五、免试申请与审核
(一)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相应科目:
1.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
2.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
(二)免试申请程序。
1.申请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09:00至6月5日18:00止。
2.申请方式:登录“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入免试申请栏目,如实填写本人与免试条件相符的信息,并同时上传本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电子图片。
3.免试审核采用网上初审和证书申领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材料不实或与申请信息不符,后果自负。
2017年6月10日18:00前公布网上初审结果。
六、考试时间
(一)每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
(二)考试时间2017年11月11日-12日:
11日上午9:00-11:30 税法(一)
11日下午13:00-15:30 税法(二)
11日下午16:30-19:0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12日上午9:00-11:30 财务与会计
12日下午14:00-16:30 涉税服务实务
七、考试方式
五个科目考试均采用计算机闭卷考试方式。
考试系统预装8种输入法:微软、全拼、智能ABC、谷歌、搜狗等拼音输入法,以及王码、极品、万能五笔输入法。
八、考试城市
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以及考生较为集中的地级以上城市,详见报名系统。